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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保监局关于报送报告报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/6/26    浏览量:817次

鲁保监发〔2014〕26号

驻济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,平安财险、平安人寿、大众保险、中航三星人寿青岛分公司,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,各保险行业协会,山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:

为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,提高监管效率,结合工作实际,我局对目前需要各保险公司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、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向我局报送的相关报告、报表类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(见附件 1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类报告、报表的报送工作,认真对照相关报送要求,落实专人负责,建立健全报送机制,及时准确地报送,不得迟报、漏报。对于未按规定报送的,我局将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与附件1所列示的联系人联系。

二、相关报表可在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网站 “文件下载”栏目下载电子版,请定期关注更新。

附件:

1.山东保监局报送类事项汇总表

2.相关报表格式

山东保监局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14年6月26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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