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安财险泰安中支组织员工进行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贯彻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22/3/3 浏览量:508次
为切实做好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5月1日的顺利实施,根据鲁银保监办便函〔2022〕33号以及泰银保监办便函〔2022〕16号泰安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贯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,做好相关贯彻宣传工作,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(以下简称:我司)积极开展相关活动的宣传宣导,利用周例会时间对重要岗位、重要条线人员进行现场宣导.
要求各部门各机构做到如下几点:
1、要深刻认识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出台的重要意义。大力宣传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深挖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
2、要认真履行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规定的各项职责。严禁工作人员组织、领导、参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;严禁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;严禁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、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;严禁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;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;严禁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3、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行业特色,利用营业网点优势主动向办理保险业务的人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,提高精准度,扩大宣传覆盖面,认真落实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依法严惩黑恶犯罪。。
4、要将贯彻宣传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重点工作,把宣传活动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,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,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。 撰稿人:杨英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