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以案说险]严守“适当性”原则,让合适的产品找到“对”的人
发布时间:2026/1/30 浏览量:807次
案情回顾
2025年,54岁的N女士想买一份稳健型的养老医疗保险,却在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推荐下投保了一款年缴保费15万元的分红险。在第二年续期缴费时,N女士因退休后收入减少,无力缴纳续期保费,这才得知这是一款投资型分红险,前期退保损失巨大,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严重不匹配。因急需用钱,她不得不忍痛退保,损失超过30%。
案件分析
案例中,销售人员未对N女士的年龄、资金状况和真实需求进行评估,推荐了明显不匹配的长期分红险,严重违反“适当性”原则。老年人、保守型金融消费者等群体,更应匹配流动性强、保障明确的产品,切忌盲目追求“高收益”。
监管政策
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:
第四条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依规、勤勉尽职、审慎履职,对所销售或者交易的产品承担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,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客户。
第五条 客户应当在了解产品,听取金融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、审慎决策,并承担风险。
投保前消费风险提示
1.问清产品性质:是存款、理财还是保险?期限多久?提前退出有哪些损失;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,特别关注风险提示章节。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问明白,不要签署不理解的文件。
2.了解自身需求:根据年龄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选择产品,不盲目跟风;投资前客观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,不轻信“高收益、低风险”承诺。
3.选择正规机构:通过持牌金融机构购买产品,对主动上门、电话营销的“高收益”产品保持警惕。可拨打官方客服热线核实产品真伪。
4.进行依法维权:保存好销售过程中的录音、截图、宣传单页等证据。如发现销售违规,可进行依法维权。
农银人寿泰安中支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:了解“适当性”原则,做理性金融消费者!